本招标项目 尚义县察汗淖尔流域大青沟河大青沟段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尚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尚行审批[2024]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省预算投资建设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综合整治面积36万平米,其中包括护坡整治修复建设17000㎡;河面生态修复建设约145000㎡;巡视道路修建建设4500㎡;防护围栏建设1800㎡;驳岸木栈道2000m,观测亭建设3座;界桩和标识牌建设1项;生态监测系统1项。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为: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相关设计服务;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④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⑤工程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养护、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539.62万元。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工,其中设计工作于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 2.4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采用标准图集的须对图集进行基本说明。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尚义县大青沟镇区域内。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项生态环境治理(或修复)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的相关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担任过至少一项生态环境治理(或修复)或风景园林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需能体现出在该项目中所担任职务;(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28 09:00:00 至 2025-06-0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1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标专家******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迟明超 、王熙 ,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名称:尚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地址:尚义县南壕堑镇便民街1号 ) 电话: 0313-****** 电子邮箱: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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