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平台及食品集中采购配送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区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平台及食品集中采购配送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已由永定区发展和改造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界******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永定区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平台及食品集中采购配送中心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为永定区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平台及食品集中采购配送中心运营服务招标,主要内容为:学生营养食谱制订及食品食材采购、检测、装卸搬运、分拣、物流配送等运营服务,合同期限二年(主要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事务所审计的最近1年度财务报告(含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法院网(******)”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由具有道路运输资质的法人牵头。
3.2.2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3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3 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5月8日23点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合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3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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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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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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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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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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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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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陵迎宾路(金华苑)C-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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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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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通达国际广场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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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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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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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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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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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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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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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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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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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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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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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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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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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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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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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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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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