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丽景园小微企业园精准服务试点园区企业普惠性公共服务咨询项目进行采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采购编号: 浙天平咨招[2025]012号
2.采购项目:丽景园小微企业园精准服务试点园区企业普惠性公共服务咨询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4.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丽景园小微企业园精准服务试点园区企业普惠性公共服务咨询项目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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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3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不接收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异议)。
7.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供应商基本信息(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人民街888号2楼,电话:0578-******,邮箱:******。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8.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9.磋商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秀山路通济街36号丽景园一楼会议室。
10.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9:30(北京时间)。
11.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7月22日9:30(北京时间)。
12.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秀山路通济街36号丽景园一楼会议室。
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筱枫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唐 敏联系电话:0578-******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888号1号楼2楼
(2)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雷女士联系电话:0578-2059537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78-2059537
地址:丽水市秀山路通济街36号
14.公示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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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