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谈判时间前(不含谈判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谈判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 谈判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